我国近现代意义上的工商业广告行为是在清代中叶以来逐渐兴起的。当时,一些药铺为扩大宣传效果,在药包上常覆一纸木版印的“仿单”。老仿单又是介绍药品性质、功效、用法的一种说明书。随着印刷工艺的进步,仿单又兼具一种信誉保证书或“防伪”标签的性质。

自古欺世盗名者不乏其人,无奈的商家将宣传广告移入这纸仿单,以告白民众。仿单成为取信于民的重要形式。
早年,天津天后宫庙市热闹非凡,庙内春永堂的光明眼药可谓一宝。春永堂的仿单在广告中印上自家的商标图案,这在老仿单中并不多见,广告意义凸显其间,具有鲜明有效的宣传意义。